疫情期间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止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疫情期间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关于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其一,对于参加疫情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将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二,对于企业、单位所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防护用品等实物,免除个人所得税。关于支持物资供应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可享受税费减免政策。在疫情发生以来,各界社会人士纷纷都伸出了援手,把来自海外的多批医疗物资,直接送往至疫情一线地区,为了支持公益热心者的捐赠工作,国家对此也出台了相应的税费减免政策,对于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防疫补贴需要交个税吗
1、不需要交税。对于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所取得的临时性工作标准和奖金,个人所得税享有免征的税收优惠。即疫情期间,防疫工作人员依法所得的工作补贴和奖金,不需要缴纳个税。疫情期间小区防疫工作人员主要工作就是对出入行人进行体温检测,负责人员登记工作。如果取得的200元工作补助,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2、答案是不需要。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相关规定:对于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所取得的临时性工作标准和奖金,个人所得税享有免征的税收优惠。即:疫情期间,防疫工作人员依法所得的工作补贴和奖金,不需要缴纳个税。
3、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征税。03 公务员相关补贴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不征税。04 托儿补助费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托儿补助费,不征税。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5、防治“非典”人员补助收入免税。从2003年1月1日起至疫情解除止,凡承担“非典”防治任务的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中心、急救中心等单位中参加“非典”防治工作的第一线医务和防疫工作者,按有关规定的标准取得的“非典”防治工作特殊临时工作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6、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疫情期间,公司可以免交房产税吗?
疫情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所有单独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单位,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可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日,暂停预缴增值税的哦。
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可按免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他纳税人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2月起至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撤销当月期间应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疫情期间企业减免房产税时,可以通过“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进行处理。其中“税金及附加”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一)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六类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疫情期间企业计提并缴纳享受减免优惠的房产税时,可以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或“应交税费”等科目处理。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具体的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有哪些看似生活服务,其实并不在免税范围之内?
1、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免税范围不包括物业服务、婚姻中介、健康咨询、住房出租、搬家、文印晒图等非生活服务性质的活动,它们属于其他现代服务类别,不在免税范围内。在执行免税政策时,需要参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的详细定义。
2、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朋友你好,其实物业费当然可以算,作提供生活服务时的收入,当然可以进入免税的专业的,因为现在的个税从房产税这边。
4、其他生活服务。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6、生活服务业免税政策:生活服务、收派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免征增值税免征:①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②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③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对于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选择减按1%的优惠开具专用发票。
疫情期间免税政策
1、上述优惠政策适用的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2、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3、法律分析: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会得到减免,但是相应的减免是有条件的,如在新冠疫情期间经过政府认证对疫情防控做出贡献,或个人单位为预防防控新冠疫情所交予的医药费等防护费。通过公益性质向社会和国家捐赠应对新冠的物资的,也可以获得减免。
4、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参与疫情防治工作者可免征个税。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将发放一定的工作补助和奖金,并且所取得的补助及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可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5、疫情期间税收的新政策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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